朝阳市人大常委会拟任命法官、检察官人选公示
[十一届]第5号
根据《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法官、检察官任前公示办法》,经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主任会议研究,现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法律职务人员公示如下:
张崇文,男,汉族,朝阳县人,1967年10月出生,1991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入党,大学学历,现任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拟任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郭占富,男,蒙古族,喀左县人,1967年7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5月入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喀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一级法官,拟任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员。
白晓雷,男,蒙古族,喀左县人,1971年7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4月入党,大学学历,现任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四庭副庭长、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拟任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四庭庭长。
李焱,女,汉族,沈阳市人,1975年1月出生,1993年2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入党,大学学历,现任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拟任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孙成波,男,汉族,朝阳县人,1985年11月出生,2011年9月参加工作,2013年6月入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审判员、二级法官,拟任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徐春艳,女,蒙古族,喀左县人,1977年3月出生,2001年8月参加工作,2012年5月入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现任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拟任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姜永涛,男,汉族,沈阳市人,1979年3月出生,2001年4月参加工作,2010年6月入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审判员、二级法官,拟任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邹德辉,男,汉族,朝阳县人,1966年1月出生,1984年5月参加工作,1991年12月入党,大学学历,现任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一级法官,拟任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
王亮,男,汉族,建平县人,1986年10月出生,2010年3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四级法官助理,拟任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贲娜,女,汉族,北票市人,1988年5月出生,2010年8月参加工作,2008年12月入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现任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五级法官助理,拟任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海峰,男,汉族,建平县人,1983年10月出生,2006年11月参加工作,2014年6月入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现任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四级法官助理,拟任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舒新月,女,蒙古族,喀左县人,1986年12月出生,2010年12月参加工作,2014年11月入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四级法官助理,拟任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韩振伟,男,汉族,北票市人,1983年8月出生,2008年12月参加工作,2005年6月入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现任朝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拟任朝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徐洪涛,男,蒙古族,喀左县人,1983年5月出生,2007年1月参加工作,2005年4月入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朝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拟任朝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连波,女,满族,内蒙古赤峰人,1987年7月出生,2011年9月参加工作,2013年6月入党,研究生学历,法律硕士,现任朝阳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二级检察官,拟任朝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苑阳阳,女,蒙古族,朝阳县人,1986年9月出生,2010年8月参加工作,2008年6月入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现任朝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二级检察官,拟任朝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禹,男,回族,凌源市人,1982年2月出生,2006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11月入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朝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二级检察官助理,拟任朝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本公示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人员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4月26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朝阳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提出问题要实事求是,报署真实姓名。为方便反映意见,在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科(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一号燕都商务大厦15楼B1507)设接待室。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