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我院检察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现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进行公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违规参股借贷;
四、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五、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纠;
六、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七、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问题;
八、引发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
九、在执法过程中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问题;
十、司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朝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请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反映有关问题。
监督电话:0421-6889507
邮政信箱:凌源市红山路西段182-4-9-1
邮政信箱受理电话时间:每天(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朝阳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