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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鸾:放下荣誉再出发

发布日期:2024-02-1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高检网

 作者:韩兵 张威  来源:检察日报-先锋周刊·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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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名片

姓 名 魏鸾

单 位 黑龙江省集贤县检察院

职 务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关键词 刚柔并济

“是什么支撑你笃定前行?‘人民满意’的标准是什么?你如何看待所获荣誉?”面对记者的三连问,魏鸾略加思考后说:“是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在一线时间越长,越想沉淀自己。我最近一直在思考还有哪些不足以及如何弥补,希望能把经验的火花汇聚成团队的火焰,创造性开展工作。荣誉属于过去,一切归零再出发!”

从检18年,魏鸾办理刑事案件千余起,每年办案数都在双鸭山市检察机关前列,办理的赵某等10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涉及15个罪名、23起犯罪事实,法院庭审持续了7天,每天都进行到晚上10点,面对10名被告人和14名辩护律师,魏鸾发表公诉意见就长达3个多小时,每天嗓子都是沙哑的,腰椎间盘突出的她不得不戴着护腰支具坚持在公诉席上。最终,3名组织、领导者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至二十年不等,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成功办理该案,有力打击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嚣张气焰,魏鸾也被授予黑龙江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称号。

面对犯罪分子她铁面无私,面对人民群众却温暖备至。魏鸾办理过一起特殊的共同犯罪案,2名涉案未成年人是双胞胎,由单亲母亲抚养,看到母子3人隔着铁栅栏抱头痛哭的样子,魏鸾的心里特别不是滋味。她用心用情对两个孩子进行帮教和心理疏导,她的举动感染了两个孩子,他们真诚悔过,积极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谅解。最终,两名未成年人被作不起诉处理,并很快重返校园。

因工作成绩突出,魏鸾被最高检授予个人一等功一次,并获得黑龙江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她说要像自己的名字一样,插上一双翅膀,用有限的生命在为人民服务的广阔天空翱翔。

(本报记者韩兵 通讯员张威)

[责任编辑: 李君瑞 翟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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